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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电梯隐患应该制度化
 

“电梯经常突然下滑,从11楼降到9楼,再从9楼降到3楼,我们在里面感觉像‘蹦极’一样。”连日来,新香洲某新建高档小区几名业主陆续向本报反映该小区电梯故障问题,并质疑电梯产品和安装质量。物业管理方则称,电梯全部通过年审,但会要求厂家进一步整改,避免问题再次发生。(3月31日《珠海特区报》)

  随着城市化发展,电梯越来越普及,与此同时,电梯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也时常见诸媒体,至于经历过“电梯惊魂”的市民,更是日渐增多。不夸张地说,电梯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这种现实下,电梯安全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注意不能陷入误区 。

  首先,不能只关注公共领域电梯安全。现实中,经常看到对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电梯进行集中整治的新闻。因为载客量大、使用频率高,公共领域电梯关注度高一些无可厚非。问题是,电梯的安全隐患不仅仅存在于公共领域,更多的居民区电梯的安全隐患,显然也不能排除在安全工作之外。

  其次,电梯安全不能依赖于一年一度的“年检”。年检当然有必要,但“年检”过关不等于万事大吉。

  第三,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专项整治”。“经验”告诉我们,依赖于运动式的“专项检查”虽然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效果实在有限。一方面,既是“专项检查”就不会经常搞,一年甚至几年难得有一次,还没“专项”到自己头上电梯可能就出了事故;另一方面,专项检查的范围一般是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因为工作量繁重,“专项”的对象往往数量有限。所以,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平时对电梯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政府应该出台严厉措施,明确每一部电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制规定电梯必须做好平常的检查和维修,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

  什么时候所有电梯的检修成为必须认真执行的日常工作,才是电梯故障真正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大幅下降的日子。